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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专项项目指南“锦屏深地基础科学前沿研究专项”

2024-10-18 15:25

各学院: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4年度专项项目指南——锦屏深地基础科学前沿研究专项》,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686.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1114日16时如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科学目标

  推动深地科学研究突破认知边界、技术极限、学科壁垒,在物质科学、量子科技等基础前沿和精密测量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核心科学问题包括:(1)锦屏极深地下前沿科学新物理、新方法、新技术;(2)锦屏极深地下极端环境参数的准确测量方法及产生机制;(3)锦屏极深地下交叉科学及在技术领域的推广应用。 

(一)重点项目。

  1. 基于极深地下宇宙射线及暗物质探测新方法研究

  2. 锦屏深地低温量热器100Mo衰变研究

  3. 深地强流束的核天体反应实验靶新技术

  4. 相对论电子库仑激发的虚光核反应机制研究

  5. 液氮介质方向性探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研究

  6. 锦屏深地地球物理运动参数的超高精度测量

  7. 锦屏深地低频磁场精确测量方法及产生机制研究

  8. 锦屏深地极低本底计量基准与标准研究

  9. 引力波探测仪器震动噪声机制和抑制方法研究

  10. 集成电路软错误机理与评价方法

  11. 锦屏深地氡分离和捕获技术及应用研究

  12. 锦屏深地实验新物理新方法研究

  (二)培育项目。

  13. 锦屏深地低辐射本底物理探索研究

  14. 高能宇宙射线方位角测量与来源的研究

  15. 锦屏极深地下极高能粒子测量研究

  16. 锦屏深地量子精密测量技术研究

  17. 晶体方向性低能探测计算和测量研究

  18. 深地平台极低本底的固氩探测技术研究

  19. 低温低噪声低本底前端电子学

  20. 锦屏深地高能伽马辐射本底来源研究

  21. 宇宙射线所致极微弱力学效应研究

  22. 锦屏深地微震动监测与地震预测研究

  23. 锦屏深地地球极移测量与其引起环境变化研究

  24. 锦屏深地极低辐射剂量生物学效应研究

  三、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重点项目8项左右,平均直接费用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左右,平均直接费用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数学物理科学部A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申请书正文开头应注明“2024年度专项项目锦屏深地基础科学前沿研究专项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

  申请书应阐明围绕本项目指南的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 咨询方式

  (1)填报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关于指南研究方向,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二处(联系电话:010-62326939/62325087;电子信箱:phy-2@nsfc.gov.cn)。

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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