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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科——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2023-04-04 17:09

       各学院:

       现转发“关于发布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重大研究计划2023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087.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2023年度资助研究方向

(一)培育项目。

  围绕上述科学问题,以总体科学目标为牵引,拟以培育项目的方式资助探索性强、选题新颖的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如下:

  1. 深度学习的表示理论和泛化理论2. 深度学习的训练方法3. 微分方程与机器学习4. 隐私保护的机器学习方法 5. 图神经网络的新方法6. 脑科学启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方法 7. 数据驱动与知识驱动融合的人工智能方法8. 生物医药领域的人工智能方法 9. 科学计算领域的人工智能方法10. 人工智能驱动的下一代微观科学计算平台

(二)重点支持项目

1. 经典数值方法与人工智能融合的微分方程数值方法 2. 复杂离散优化的人工智能求解器 3. 开放环境下多智能体协作的智能感知理论与方法 4. 可通用的专业领域人机交互方法5. 下一代多模态数据编程框架6. 支持下一代人工智能的开放型高质量科学数据库7. 高精度、可解释的谱学和影像数据分析方法8. 高精度、可解释的生物大分子设计平台

、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一)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鼓励基础性和交叉性的前沿探索,优先支持原创性研究。

  (二)优先支持面向发展下一代人工智能新方法或能推动人工智能新方法在科学领域应用的研究项目。

  (三)重点支持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前期积累,对总体科学目标有直接贡献与支撑。

2023年度资助计划

  2023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25~3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学院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校内受理日期为2023年5月8日—5月1216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2. 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应当按照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可解释、可通用的下一代人工智能方法”,受理代码选择T0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不超过5个申请代码。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应当首先说明申请符合本项目指南中的资助研究方向,以及对解决本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实现本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 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校内联系人:刘强、吴娴;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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