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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中国科协启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附件1)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本计划支持对象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三、系统平台和推荐方式

(一)系统平台

本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以下简称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系统于20249208:00开放。

(二)候选人申报方式

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登录支持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支撑材料(签字页请签署姓名后扫描上传),填写由校科协提供的“推荐码”,完成提交。候选人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四、校内推荐有关要求

(一)我校属于此次试点高校,可按理科、工科、农科、医科分别限额推荐,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二)请各学院于9271100将《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4)、《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学院推荐公函》(附件6)电子版打包并以“2024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计划”命名发送至校科协邮箱 xkx@hn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三)此计划为限额推荐,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评审后通知候选人在“智慧科协”平台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湖南省科协。

(四)本计划资助方式为后补助方式,中国科协将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人的资助标准为入选者提供学术资助,学术资助由中国科协统一拨付至入选者导师团队的科研账户,具体要求和使用标准参见《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五)本计划不与其他人才项目互斥。


中国科协联系人:

1.业务咨询:冯天昊、陈 偲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2.填报系统技术支持:翟 科 ;联系电话:010-62165299

湖南省科协联系人:汤姗姗 ; 联系电话:0731-84884360

学校联系人:李 琪、刘敏镭 ;联系电话:888221378882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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