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调动各单位科研秘书进一步做好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决定开展学校优秀科研秘书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各学院在岗的专(兼)职科研秘书。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工作踏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原则,有较强工作责任心与服务意识,能热心为各学院师生员工服务;
4.业务能力强,协助单位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文件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学术活动开展、教职工考核等管理与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科研秘书评选由个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及单位推荐,科研院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评选。
2.优秀科研秘书申请表(纸质版)请于2024年1月19日11:00前,报科研院综合办公室(校办2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minlei@hnu.edu.cn
联系人:刘敏镭;联系电话:888223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