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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优秀科研秘书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和榜样,调动各单位科研秘书进一步做好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决定开展学校优秀科研秘书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各学院在岗的专(兼)职科研秘书。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工作踏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原则,有较强工作责任心与服务意识,能热心为各学院师生员工服务;

4.业务能力强,协助单位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文件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学术活动开展、教职工考核等管理与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科研秘书评选由个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及单位推荐,科研院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评选。

2.优秀科研秘书申请表(纸质版)请于20241月1911:00前,报科研院综合办公室(校办2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uminlei@hnu.edu.cn

联系人:刘敏镭;联系电话:888223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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