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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厅函〔2012〕4号文件通知精神,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奖励的范围: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2、推荐、审批程序: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公章;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3、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4、推荐截止时间 :各单位可于2012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但申报人必须先经过校科研院综合办取得相应推荐号和校验码后再进行网络申报推荐的上传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学校将于2012年9月3日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5、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6、其他:学校希望今年拟报奖的单位和老师先与科研院进行沟通,届时校科研院将认真组织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另外,学校要求申报人必须在今年9月1日前将申报推荐书书面材料三份、申报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电子版刻光盘一张准时送达学校科研院。

    学校鼓励我校教师、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并请今年拟报奖的单位和老师尽快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详细查看《推荐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和《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认真做好报奖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   刘文  周克刚

联系电话:888222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