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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课题负责人:

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承担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应根据合同期限进行结题验收,不能及时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新报项目。为了做好我校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重点项目由长沙市科技局各主管处室组织或委托评估机构采取会议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验收

2、一般项目委托项目推荐单位(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市州科技局、各厅局科技主管部门等)进行验收(或结题)

二、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立项文件及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6、附件材料

注:重点项目一式五份,一般项目一式三份。

三、时间安排:

请各位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并于2012年10月10日17点前交到科研院高新办(工程实验大楼430)。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推迟结题,请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承诺何时完成结题工作,并由所在学院盖章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备案。对于无故推迟结题或不结题人员,我们不再推荐申报新项目。

    附件一: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准备要求

    附件二:我校合同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

    

联系人:李飞龙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                               

 

2012年9月21日

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