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转发给您,由于该奖项推荐渠道和名额均有限制,请有意申报者尽快准备材料并合理寻找推荐渠道。材料需于4月24日前联系科研院综合办办理依托单位审核用印手续。
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cast.org.cn/n17040442/n17135960/n17136021/17649046.html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