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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

2021-03-12 11:01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湖南大学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8号),结合学校当前发展需要,现启动2021年度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相关要求

1.申报要求参见《湖南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7号)、《湖南大学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18〕8号)。

2.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平均强度30万元/项,杰出青年项目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平均强度30万元/项,优秀青年项目培育计划资助经费平均强度15万元/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湖南大学有关财务政策执行,专款专用。

3.项目培育期限为3年。

4.项目验收:

1)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验收以是否获得重大科研项目支持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执行期内,项目申请团队至少以湖南大学牵头组织申报1次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期满后1个月内提交结题验收报告。执行期内获得相应重大科研项目支持的,可不再提交验收报告,视为结题(横向项目以当年到账经费超过500万元为主要考核指标);

2)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验收以是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为主要考核指标,执行期内需按照要求每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已获资助除外)。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经申请人自愿申请、所在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后,学校审批立项。

2.请各推荐学院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于202132117:00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含Word电子版)及学院汇总清单(有多人申报的请排序)提交至我院相应办公室。

三、咨询联系

1.文件及相关政策:

综合办:刘一铮(办公楼233,咨询电话88822347);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

高新办:朱文峰、李 琪(办公楼233室,咨询电话88823953/1671);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类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防人才类项目:

基础办:刘 强(办公楼233室,咨询电话88823307);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防科研项目:

军工与重大专项办:谭 娅(办公楼228室,咨询电话88822439);

5、横向科研项目:科技合作办:龚 瑜(办公楼231室,咨询电话888228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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