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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正式启动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额度
(一)本年度受理的项目类型包括: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青年A类项目及延续滚动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3.青年B类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4.青年C类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5.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6.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7.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8.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此类项目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等请等待后续通知)。
9.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其中湘西自治州设置有重点项目)。
10.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共5类:
(1)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面向省内所有高校),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青年 A 类项目、青年 B 类项目(面向省属高校)。
(2)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3)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4)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5)省地质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11.高校联合基金项目,共25类,详见指南。
12.企业联合基金项目,共15类,详见指南。
(1)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4)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5)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6)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7)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8)湖南光绣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9)古汉中药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0)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2)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3)湖南鼻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4)百洋医药(湖南)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5)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13.行业联合基金项目,共4类,详见指南。
(1)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2)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
(3)湖南省护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
(4)湖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基金项目。
14.科创平台联合基金项目。
(1)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50 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 5 万元/项。
(2)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50万元/项。
(3)湖南湘江新区复旦大学张江科技创新研究院联合基金项 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 50 万元/项。
(二)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202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规定。
(三)学科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详见《申报指南》第九部分。
二、申请规定
(一)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强有组织科研攻关,设置重点项目立项领域,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双向赋能。围绕湖南省“十五五”重点领域技术规划布局,增设面上项目群,强化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推动科技创新全链条协同联动,促进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发展。严格执行项目毕业制,实行项目梯度资助计划。健全多元投入体系,持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优化完善管理模式,提升项目竞争性,详见《申报指南》第一部分。
(二)实行项目毕业制。
获得过青年 D 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 D类项目;获得过青年 C 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 C 类项目和青年 D 类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青年 D 类项目;获得过青年 B 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 B 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和青年 D 类项目;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青年 B 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和青年 D 类项目;获得过青年 Λ 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 B 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和青年 D 类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 A 类项目、重点项目、青年 B 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青年 D 类项目。
(三)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严格执行“芙蓉计划”人才互斥规定,各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请各学院认真审核。
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能申报青年 A 类和 B 类项目。
已入选芙蓉计划①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高端科技人才、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企业)、创新创业团队(高校))、②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原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③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原文化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④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原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项目)、⑤“ 三型”产业工人项目(原湖湘杰出工匠项目)、 ⑥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原教学名师项目)、⑦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特聘教授类别(原芙蓉学者特聘教授)、⑧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领军层次类别的,不能申报青年 A 类项目。 已入选芙蓉计划①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层次类别、②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类别(原芙蓉学者青年项目)、③青年人才项目(含原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原省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原“小荷”人才除外)、原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原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项目文化青年类别)、④青年 B 类项目,但支持期尚未结束的,不能申报青年 A 类项目。
已入选芙蓉计划①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领军或青年层次类别、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高端科技人才、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原文化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③卫生健康领军人才项目(原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④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项目(原文化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⑤财会金融领军人才项目(原省财会金融人才支持项目)、⑥“ 三型”产业工人项目(原湖湘杰出工匠项目)、 ⑦教书育人优秀人才项目(原教学名师项目)、⑧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特聘教授类别(原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或青年学者类别(原芙蓉学者青年项目)、⑨青年人才项目(含原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原省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原“小荷”人才除外)、原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原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项目文化青年类别)的,不能申报青年 B 类项目。
(四)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1 项(有面上项目、青年 C 类项目、青年 D 类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 A 类项目、青年 B类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 2 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 1 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详见《申报指南》第二、第六部分。
(五)研究内容限制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以及省级科技计划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行业科技计划中的相关基础研究项目。
(六)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人为外籍,须与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9 个月。
2.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 1 人。
3.申请人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 2 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关于申请人的其他条件详见《申报指南》第六部分。
三、申请人的注意事项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第三、第七、第八部分。各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科技云中上传电子版。
1.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撰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请注意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按二级学科最多填写2 个学科代码,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4.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8 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9年12月31日。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依托单位应当严格审核。
6.关于源于医学临床实践的科学问题研究, 申请人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自主选择 H01-H37一级申请代码下的二级申请代码,选择是否属于“临床医生”,并上传本人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申请书中应明确阐述医学临床发现的新现象或者前期基础研究可转化到医学临床的新发现,阐述研究的原创性或创新性,以及医学临床应用潜力或价值,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7.申请人应当确保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合作研究单位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并符合限项申请规定要求。申请人应当保持研究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项目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8.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9.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真实标注。
10.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11.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的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保证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防范科研不端行为。
12.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13.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在申报截止时间临近时,网络及申报系统易出现阻塞,请申请人提前完成系统提交,并查看提交状态保证提交成功。
四、学院工作
1.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请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为无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省信息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并务必提醒申请人在“基本信息”中的“部门或院系”一栏中填入所属二级学院,否则学院将无法审核和提交申请书;
3.学院须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严格把关,只有学院审核通过后,学校才能在系统中进行推荐,学院应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其满足申报人条件和限项申请规定。
五、时间安排
1.申请人材料在线提交截止时间:9月3日16:00。
2.学院于9月7日16:00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所有申请书均需要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确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并于9月10日上午向科研院报送《XXX学院2027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可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写明“所有申请项目人员身份信息和申报资格核对无误”,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由分管科研的副院长签字或签章。
3.所有项目经学院完成推荐后将无法申请退回,因此项目申请人在确保申请书无误后再提交,二级学院管理员完成形式审查后再予以推荐。
六、咨询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8823307
联系人:卢老师
地址:校办公楼233办公室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8898870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305室(邮编:410013)
相关网址链接:
1.湖南省科技厅通知网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608/t20260801_34037990.html。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zcfg/tgfxwj/202602/t20260225_33920729.html。
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hunan.gov.cn/zqt/zcsd/202309/t20230926_29501244.html。
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zcfg/tgfxwj/202602/t20260225_33920722.html。
附件: 1.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进入平台 “消息中心” 查看相关内容)
2. 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湖南科技云),进入平台 “消息中心” 查看相关内容)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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