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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科——管理科学部2025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完善国有资产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研究》申请说明

2025-06-19 08:57

各学院: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5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完善国有资产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研究》申请说明》,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5044.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717日16时如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25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完善国有资产综合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研究》申请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推动国有资产综合价值的全面实现,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源配置效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体量可观、结构多元的国有资产体系。进入新时代,国有资产在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公共利益和支撑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围绕国有资产的资源属性与制度功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有资产理论框架,提升财政资源统筹与配置能力,是健全现代财政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如何将存量资产的潜在价值有序转化为可持续的财政资源,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成为当前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的重要方向。

  当前,我国针对覆盖面广、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的国有资产基本形成了分类分级管理的体制,新型资产管理改革处于探索阶段。随着财政管理向统筹协调和绩效导向科学管理转型,聚集改革难点重点,增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价值目标之间的衔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此,有必要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综合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研究”主题,聚焦国有资产综合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和实施路径、国有资产统筹管理的基础制度与协同路径、国有资产配置结构优化和配置效率提升、国有资产盘活机制与动态调控策略、国有资产分类分层绩效评价、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与价值实现、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价值运营、科技成果类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国有资产综合价值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搭建理论框架,提供决策参考。

  总课题:国有资产综合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和实施路径研究

  围绕国有资产综合价值实现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与制度转型需求,从理论基础、运行逻辑和治理机制等多个层面开展系统研究。一方面,从宏观财政视角厘清国有资产在资源统筹与预算约束中的价值定位,深化对资产属性和价值实现机制的理解;另一方面,从微观管理层面识别不同类型国有资产在类型构成、运行机制和政策响应能力上的差异特征。在此基础上,针对数据基础薄弱、信息不对称与动态监测不足等关键问题,构建覆盖资产全生命周期的指标体系与制度安排,形成从问题识别到机制设计再到政策转化的系统研究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国有资产价值实现的理论基础,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资产的形成机制、分类方法以及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的价值来源及呈现方式;(2)分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的结合机制,探讨存量管理与增量管理的统筹路径;(3)研究国有资产规模、结构、质量和价值目标的演化趋势及政策响应机制,强化数据基础与动态识别能力;(4)研究国有资产价值实现路径与治理机制,提高综合配置效率与治理水平;(5)设计覆盖全口径资产的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子课题1:国有资产统筹管理的基础制度与协同路径研究

  子课题2:国有资产配置结构优化和配置效率提升研究

  子课题3:国有资产盘活机制与动态调控策略研究

  子课题4:国有资产分类分层绩效评价体系设计与应用研究

  子课题5:新型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与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子课题6: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价值定位与管理运营机制研究

  子课题7:科技成果类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价值实现机制研究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含应急管理项目)。

  3.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4. 遵守《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研究期限为10-12个月(2025年8月-2026年7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7个子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子课题申请书,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总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子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附件),子课题无需提供承诺函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对某一子课题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接到答辩通知的项目团队,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每个子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0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30万元。

  4. 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5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G04”,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课题内容撰写,各课题名称应与上述8个课题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项目预算。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7日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总课题提供的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和各课题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电话:010-62328278、010-62327155; 邮箱:wangguanghui@nsfc.gov.cn。

4.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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