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团队: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梳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开展进场交易的通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1.梳理范围:由省科技厅整理的2021-2023年通过验收、由我校承担的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具体项目清单将通过OA发送至各学院)。
2.请各学院对照项目清单,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该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及转化情况,填写《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反馈清单》(附件2)。其中,①已实现转化的科技成果,请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其他可证明该成果已转化的材料;②2025年至今已完成协议签订的,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https://www.hntpe.com/bigMarket/f/index-main)开展进场公示(附件3);③尚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确有理由无法实施转化的,请写明原因;④其他尚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登录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须填报进场交易相关信息(附件3)。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审查科技成果发布信息,不得包含技术秘密、科研秘密、工作秘密等内容。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填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各学院须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2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六舍404室),将电子版发送至cgzh@hnu.edu.cn,邮件名称“省重点研发科技成果反馈清单+学院”。
4.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相应成果在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相应专区发布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开展进场交易的,省科技厅将予以通报。
5.咨询方式: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人:黄老师(作价投资),88821197,冷老师(转让、许可),88821196
科学技术研究院咨询联系人:龚老师(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88823953
省厅咨询联系人:刘天宝(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进场交易平台),18829297378
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梳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开展进场交易的通知
2.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反馈清单
3.进场交易操作流程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