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情见附件1),我校作为理事单位,现组织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
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2026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2)。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团队。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项目团队。
三、提名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每个提名单位(或专家)每个类别提名不超过1项;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个类别最多可提名2项。项目按提名等级进行评审,请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合理选择提名奖励等级。
(一)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
2.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我校作为理事单位,可提名牵头项目申报,每个奖项类别不超过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提名书(附件3)发送邮箱kjjl@hnu.edu.cn,待确定提名项目后按照附件4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填报。
四、申报要求
1.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将作为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的重要标准。
2.所有申报项目(含基础研究奖)须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拟报一等奖项目申报前须先经过中国化工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
3.严禁一奖多报、内容重复申报。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同级别其他奖项;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参加本奖项不同类别的评审;往年已获同类别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2026年6月18日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
(1)网上材料提交:使用个人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系统(https://pap.ciesc.cn/)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导出申报书并签章上传后正式提交。填写内容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2)。
(2)纸质材料报送: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1份(完成单位、完成人、提名单位或专家均应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字)、附件材料1套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科研院233室,由科研院奖励办统一邮寄学会。
五、联系人
1.中国化工学会
杜一萌 电话:010-64410497, 15901045159,
邮箱:duym@ciesc.cn
张 瑜 电话:010-64410497, 18518469826,
邮箱:zhangyu@ciec.cn
系统技术支持:
王老师 电话:18210419079,18911522009
邮箱:wtt@zhongkefu.com.cn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邮政编码:100029)。
2.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奖励办公室
肖 遥、黄媛梅 电话:0731-88822347
邮箱:kjjl@hn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2.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25修订).pdf
3.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2026年度).pdf
4.中国化工学会奖励系统申报用户端操作手册.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