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e Text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基金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科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0年省自科基金项目集中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与验收形式

1.2018年度以前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2.2018年度及以后立项的项目不再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提交验收材料。

3.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方式,创新研究 群体、杰出青年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联合基金项目采取合作单位会议验收方式,具体会议验收时间待省科技厅通知。以上的所有项目负责人收到通知后都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相关材料。目前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还不能打开,科技厅基金办正跟技术中心沟通协商。

二、验收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填写验收报告,提交签字盖章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不能以压缩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按照要求填写总结,完成项目负责人签字,填写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具有至少三名小同行专家的签名,及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其中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由科技统一办理以上签字盖章均完成后将研究工作总结扫描PDF文件上传。

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完成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部门(签章)、审计部门(签章)、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签章)后扫描PDF文件上传至附件中

3.附件清单”一栏中应上传主要验收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著作、奖项、合同书等,进行合理命名(如论文1、论文2),并用亮色系或特殊符号明确标注出支撑材料中的负责人姓名和基金号,未按规定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论文等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三、签章安排与截止时间

1215-1216日:学院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至科研院后,科研院统一完成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和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签章

1217-1220日:学院取回完成签章后的材料并返回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扫描上传至系统并12月20日前完成提交

1220-1225日,学校进行系统审核退回修改的验收报告应于12月24日前提交

、注意事项

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统一安排,有在研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对较长时间逾期不结题的项目,省科技厅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再予以任何科研支持。

、联系人

卢小彤 0731-88823307

邮箱:hnu_jcb@163.co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