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e Text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正式发布,按照申报通知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关于印发〈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科计〔201921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条件见《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六和第七部分。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第七部分申请者的条件3条)。

3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将科研诚信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需签署公正性承诺书并通过网络上传后方可提交。科研诚信要求、预算编报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八和第九部分。

4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07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5.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6.项目申报时,各学院需报《2021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汇总表》一份(科研秘书可在申报系统中查询生成),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提交至科研院基础办(校办公楼233)。

7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实行集中受理评审和立项。学校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2020913日下午1600各学院项目汇总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916日下午1600。学院报送项目汇总表时,还应提供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字(或签章)、并加盖行政公章的科研诚信公正性承诺书(承诺书在附件申报书模板中)

8特别说明:根据学校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要求,逾期申报或学院汇总表上未登记的项目,不予受理

9.咨询方式

湖南省科技厅: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 邮编:410013        

学校: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0731-88823307

联系人:刘强 卢小彤

箱:jcb_hnu@163.com


附件:

   1.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2021年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4.2021年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2021年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2021年度益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2021年度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8.2021年度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湖南省科技厅通知网址: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