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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请时间和申请方式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一、推迟申请截止日期

  (一)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时间调整,由原定的2020年3月6延后至2020年4月316时,跟随集中受理期项目一起申请。

  (二) 推迟如下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截止日期,统一延后至2020年3月6日16时

  1.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食品、能源、水”系统关联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3.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5.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阶段试行无纸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自2020年度起,均试行无纸化申请。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于3月2、3日到科研院基础办提交证明材料,开具学校说明文件后上传。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后续提供。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3月6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2020年3月216时前提交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至科研院基础办,加盖公章承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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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刘强

邮 箱:549638579@qq.com

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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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