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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通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请2010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工作。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新的省基金项目。省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需要通过验收会议形式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一、        结题要求:

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取得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             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申请并授权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

2、             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附基金编号及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             省基金资助的项目在实施期间获国家973、863计划(含子课题)、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攻关计划、省级重大项目计划资助(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国内刊物发表的论文,其刊物的影响因子(刊物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累计至少达到0.6(附标注基金批准号的论文复印件);

5、在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附标注基金批准号的论文复印件);

6、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至少1篇(附检索证明);

7、撰写专著1部(附专著);

8、其它(未完成预期研究成果,说明原因,可另加附页)。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报告一式3份,用最新的二零一零年制版本 (下载地址:http://jj.hnst.gov.cn/wdxzshow.asp?zrjjh=726),经费决算表需由项目负责人加盖好财务和审计公章。

2、满足结题条件的附件材料与结题报告纸质件一起用白色铜版纸(A4纸)装订成册。

3、结题报告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交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工程大楼436房间),截止时间至6月15日下午5:00。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易清平、唐  晖

联系电话: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