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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职科研岗工资发放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及湖大工作会纪【2013】13号精神,现将专职科研岗人员工资发放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专职科研岗工资薪酬先从学院人员经费中按月发放,学院和聘请专职科研岗的科研团队一年结算一次。各学院根据专职科研岗岗位设置情况,填报“专职科研岗位工资发放审批表”,一个岗位填报一张审批表。

2、因学校人员经费中不含专职科研岗人员工资薪酬,可以发放专职科研岗工资薪酬的经费类型包括:

(1)横向科研课题。从横向科研课题中发放专职科研岗工资薪酬时,还需附人事聘用合同、科研合同及经费预算。

(2)纵向科研课题。从纵向科研课题(直接费用中的劳务费科目)中发放专职科研岗工资薪酬时,还需附人事聘用合同、经批复的经费预算、课题组成员名单及所聘专职科研岗人员与该项目研究的相关性说明。其发放的专职科研岗工资薪酬,不能超过纵向科研课题劳务费科目批复的预算。

 (3)各学院预算外经费,含学院科研发展业务费(521000094)、学院科研实验平台经费(5210049**)、学院办班成本(521000090)等。从各学院预算外经费中发放时,还需附人事聘用合同。

3、审批流程。由各学院人事干事填写“专职科研岗位工资发放审批表”,经团队(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后,由人力资源处、科研院审批,计划财务处核实发放数额后执行。

 

附表:jcc.hnu.cn/images/stories/zzsbp.doc专职科研岗位工资发放审批表

 

                         人力资源处科研院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来源: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jcc.hn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13:2014-06-25-09-18-39&catid=58:2011-08-31-12-59-53&Itemid=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