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作为推荐单位拟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正交异性轻型组合桥面新体系"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详细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科研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院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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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材料: 正交异性轻型组合桥面新体系(公示结束,谢谢关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