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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二位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进行资助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仪器设备专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湖大行字〔2013〕7号),学校在2018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专门安排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理工类学院),用于资助中青年教师购置小型仪器设备。2018年度共有符合条件的25位教师提交了申请报告,申请支持经费共351.08万元。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拟对12位教师进行资助。

现将拟资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3日至29日。

附件:2018年度湖南大学中青年教师购置仪器设备专项资助情况汇总表(公示已结束)

电话:8882347        地点:办公楼222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