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e Text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 (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

(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次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女性及来自企业、临床医生全职岗位的科技人才放宽至4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入职全职工作协议。

(四)在国内外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科技成果已转化或产业化,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得到本行业、本领域认可。

二、推荐指标

推荐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增加指标、不占推荐指标三种类型。

(一)限额推荐指标:

学校共有基础指标15个,每个学院限推荐2个

(二)增加指标:

1.学科指标: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每个建设学科增加3个申报推荐名额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每个培育学科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对应学科内推荐(不占基础推荐指标)

2.基地平台:建设期内的“111”基地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四个重大科学装置”依托单位增加1个申报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只能在111基地和重大科学装置中使用(不占基础推荐指标)。

(三)不占推荐指标

1.3名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支持期内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联名推荐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竞争择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领域领军人才、获得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资助的人才,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由被推荐人依托单位推荐,不占依托单位推荐名额。

2.特殊领域: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特殊领域人才(详见申报系统或咨询科研院),不占申报推荐名额。

3.30周岁(199611日(含)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不占单位推荐名额进行申报,临床医学放宽至32周岁(19941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全职在站或2026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拟进站的立项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

三、直接遴选

(一)平台荐才

1.学校牵头组建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固定成员,但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实验室不能重复推荐。

2.学校牵头组建的在湘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每两年可直接遴选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参与直接遴选的人才须为实验室或中心固定成员,但2025年已参与直接遴选或2026年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3.上述在同一领域依托同一单位布局建设的国家级平台,不能重复推荐。

(二)项目荐才

1.学校科研人员牵头承担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直接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重复推荐。上述项目财政经费原则上需1000万元(含)以上。

2.2025年度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遴选为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但依托该项目已不占指标申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除外。

(三)专家荐才

1.2名人事关系在湘或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两院”院士可联名推荐同领域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1名(已联名推荐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不能推荐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可推荐1名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

2.与我省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院士是指:在湘建立院士工作站;担任我省牵头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两院”院士。

3.两院”院士,3年可推荐一次,2024、2025年已成功推荐的不能重复推荐。我省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对象,支持期内可推荐一次。

4.相关领域指牵头的荐才专家与被推荐人具有行业相关性。

5.荐才专家须对被推荐人的能力水平、道德品质和科研诚信等严格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牵头专家为第一责任人。

(四)有关要求

1.以上直接遴选对象须符合申报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推荐。

2.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水平等审核。

3.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遴选对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4.采取“专家荐才”方式推荐的,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专家荐才表》(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并由推荐专家实事求是出具推荐信。

5.通过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等直接遴选的科技创新类青年人才,科技人才项目经费从上述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近两年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中列支,不再另行拨付经费。

6.直接遴选对象不占推荐名额。

四、限项要求

实行人才计划项目查重和互斥机制。已入选本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芙蓉计划领军层次项目(类别)、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青年类别、其他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类别、原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青年人才、芙蓉学者青年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等项目的,不能申报本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

1.本次申报为科技创新青年人才项目,请各学院对申报人员严格审查,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报;

2.请各学院在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申报汇总表,根据推荐类别,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盖章;

3.汇总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请3月10日前OA反馈科研院;

4.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3:00。

联系人:龚瑜、曾佩兰

联系电话:0731-88823953


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2月22日


附件1:芙蓉计划青年人才(科技创新类)申报汇总表

附件2:增加或不占推荐名额情形

附件3: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