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机制与政策研究》,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633.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6时,如有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科学目标
本项目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基于对农业农村的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情况,通过对典型事实、基础理论和实证数据展开研究,探索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项目旨在揭示进一步解放农业生产力的内在机理,完善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理论体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进程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与政策建议。本专项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运用自然科学研究范式,结合创新性的理论模型和定量分析方法,开展基础理论与实证研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主产区种粮农户收益保障机制与政策(G0311、G0308)。
(二)农村土地配置优化和利用效率提升研究(G0311、G0308)。
(三)防止返贫与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效机制及政策评估(G0313、G0410)。
(四)农村地区教育帮扶机制和政策研究(G0407、G0313)。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 申请项目对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 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
四、资助计划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拟资助4项左右,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150万元/项。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4年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专项项目申请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管理科学部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相关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5)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4年度专项项目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机制与政策研究方向:***(按照上述4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2. 专项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电话:010-62327155、010-62327152。
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