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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科——管理科学部2024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与对策研究》申请说明

2024-07-16 17:42

各学院: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4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与对策研究》申请说明》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149.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9116时如有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校内截止日期前提交,请务必电话联系科研院进行沟通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项目类型和意义说明

为了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为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7年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该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研究基础上,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应急管理项目每年启动3-5期,资助若干方向的研究。

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要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

二、2024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与对策研究》申请指南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全球最具活力的区域自贸区之一,在全球贸易版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对我国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及维护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至关重要。自2020年我国与东盟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以来,双边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

我国和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具有高度互补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和东盟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东盟连续4年保持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我国已连续14年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特别是在农产品、制造业和高科技产品等领域,双边的贸易额持续增长。然而,面对全球贸易格局的变迁,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面临新挑战与新机遇。因此,如何实现双边经贸合作的高质量发展,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经贸一体化合作模式,成为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科学问题。

本项目面向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研究双边经贸合作的关键影响因素、农产品供应链安全、制造业产业转移与供应链韧性、跨国企业合作与数据跨境流通安全等问题,以期厘清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与实施路径等,为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课题: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与路径

子课题1:中国-东盟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合作战略

子课题2: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安全保障机制与策略

子课题3:中国-东盟新兴高技术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路径与策略

子课题4:中国-东盟制造业产业转移与供应链韧性

子课题5:中国-东盟数据跨境流通的安全与治理体系

子课题6:中国-东盟跨国企业合作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子课题7:西部陆海新通道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合作互联互通的机制与对策研究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申请限项规定。

1. 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含应急管理项目)。

3. 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作为主持人或参与人申请此次应急管理项目。

4. 遵守《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研究期限为10-12个月(2024年10月-2025年10月)。项目启动6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应急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将以政策报告作为评价的重点,最终形成的研究报告应围绕所形成的政策报告进行撰写,具体内容应包括:提出的政策报告或建议,支撑政策结论和建议的理论、方法、数据、逻辑等。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将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其中包含1个总课题和7个子课题,并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子课题申请书,在研究内容中应明确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总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书中介绍子课题分工情况,并附上“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附件),子课题无需提供承诺函。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对某一子课题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人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基金委接受申请书后将组织预评审。接到答辩通知的项目团队,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评审组专家评议,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组专家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每个子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20万元,总课题资助直接经费不超过30万元。

4. 拟申请项目的申请人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24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选填“G04”,资助类别选填“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填“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填“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课题内容撰写,各课题名称应与上述8个课题名称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根据“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报项目预算。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务必在2024年8月19日-2024年9月116时期间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总课题提供的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和各课题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胡老师 吴老师

电 话:010-62327153、010-62327152; 邮箱:hujm@nsfc.gov.cn。

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附件:整体申请项目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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