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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2024-07-01 17:32

各学院:

现转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原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028.htm,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通知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提交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91日16时如有逾期,不予受理,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校内截止日期前提交,请务必电话联系科研院进行沟通。

项目简要说明如下,详细信息请见指南: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2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学术会议)项目共4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和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6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日方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jsps.go.jp/j-bilat/semina/shinsei_bosyu.html(日文版)和https://www.jsps.go.jp/english/e-bilat/call.html(英文版)。

(三)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JSPS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

  2.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3.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日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日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日本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 拟批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 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张乐,张一唯

  电 话:010-6232 8404, 6232 7368

  邮 箱:zhangle@nsfc.gov.cn, zhangyw@nsfc.gov.cn

  国际科研资助部:赖颖

  电 话:010-6232 5430

  邮 箱:laiying@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二)日方联系人

项目名称: 二国間交流事業(日文名称)、JSPS Bilateral Joint Research Projects/Seminars(英文名称)

  联系人:ISOHARA Chisato (Ms.)

  电 话:+81-3-3263-1755/2367/2362

  邮 箱:kenkyouka13@jsps.go.jp

  校内联系人:卢小彤;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附件:1.合作交流协议模板

     2.学术会议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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