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文件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纸质版后续将下发至学院,供申请人查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常见问题: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index/question/helpIndexMain?qtype=Common。
6.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操作手册):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viewpdf?fw=hc&nTabs=fzr&g=9a96daa8cea568e6e053cd02a8c00303。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学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确保本学院、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3.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结合2022年度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
4.各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信息系统账号,指导其登陆填写,并提醒申请人正确选择二级单位。
5.科研秘书须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并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注意事项
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并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同意,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时将盖好合作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调动等)且完成所有人员亲笔签字的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传至附件,否则学校不予最终提交。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要在2月28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或到科研院基础办申请开户,学院应负责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
9.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10.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2.湖南大学非全职聘用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我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23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学院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网站相关信息。并合理使用《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对照检查。由申请人在《湖南大学2023年度形式审查要点自查表》上签字后交至学院。
六、时间安排
1.涉及人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及生物安全承诺书,经生物学院(生命医学交叉研究院在本院审核)审核盖章后于2月15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2.申请人须在2月28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各学院须在3月6日前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所有申请书均需要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确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
4.各学院须在3月18日前,将本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从信息系统中导出(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清单上应写明“所有申请项目人员身份信息核对无误”,由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010-62328591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010-62317474 |
财务咨询 |
010-62327229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961 010-62328485 |
各类型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
010-62327230 010-62328222 010-62329336 010-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
010-62329133 010-62325932 010-62325562 010-62328623 |
联合基金项目 |
010-62329897 010-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
010-62327001 |
2.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010-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010-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010-62327200 010-62326916 |
地球科学部 |
010-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010-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010-62326892 |
管理科学部 |
010-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010-62328991 010-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010-62328382 |
办公室 |
010-62327087 |
计划局 |
010-62326980 |
政策局 |
010-62328410 |
财务局 |
010-62327229 010-62328485 |
国际合作局 |
010-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 办公室 |
010-62326959 010-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010-62328591 |
3.校内联系人:吴娴、刘强、曾志媛 联系电话: 0731-88823307。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科研院基础办下载专区:http://kyy.hnu.edu.cn/info/1068/8470.ht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月10日(发布)
2023年1月20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