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23.htm
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下属代码)
2. 物理、天体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14至A30下属代码)
3.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化学科学部B下属代码)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代码)
5.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05、E06、E13下属代码)
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F02下属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6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请申请人和学院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GRANTS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6时。以方合作者应在2023年2月27日13:00(以色列当地时间)前向ISF提交申请书。如有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刘强、吴娴;联系电话:0731-888233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