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文件
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097/);
2.纸质版《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上下册)》已通知科研秘书领回,供申请人查阅;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填写常见问题(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question/helpIndexMain?qtype=Common)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学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结合2021年度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
3.各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4.科研秘书须对每份申请书进行在线形式审查,并确保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 申请人于2022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要在3月6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或到科研院基础办申请开户,学院应负责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9.湖南大学非全职聘用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我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22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学院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网站相关信息,并合理使用学校科研院提供的《形式审查表》(见附件)进行对照检查。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须在3月10日前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所有申请书均需要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确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
2022年3月18日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从ISIS系统中导出(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清单上应写明“所有申请项目人员身份信息核对无误”,由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2. 各部门咨询电话。
3.校内联系人: 卢小彤 刘强 曾志媛
联系电话: 0731-88823307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mp.weixin.qq.com/s/NZgdpbchsVG0ifwI2tbKEA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月5日(发布)
2022年1月25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