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平台: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工信部联原〔2024〕181号)。湖南省已启动两批次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建设。为提前布局、强化服务、有力支撑我校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面向全校征集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申报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湖南省建设布局
1.《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
2.《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建成一批服务型和产业型中试平台(基地),在重点新材料产业细分领域,实现技术成果有承接、中试需求有供给的中试服务全覆盖,形成政策健全、功能齐全、开放共享、人才队伍完善的技术成果中试研究服务体系。
二、申报条件
省级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以依托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含各类开发区建设的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科研场所和中试基地均在本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
2.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新材料产业综合性中试任务必需的实验和生产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实验场地相对集中,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并且能够统一管理、规范开放。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3.拥有专业的中试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对相关领域中试研究工作熟悉,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备中试研发服务能力。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材料及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60%。
4.具有技术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愿意发挥现有中试设施的作用,为行业内新材料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有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失信行为需已完成修复。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平台填报《新材料中试平台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于11月8日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综合管理科。中心将组织建设团队深入论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国家新材料中试平台、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
联系人:刘 鎏 88821196
邮箱:cgzh@hnu.edu.cn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4〕181号)
2. 关于印发《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湖南省新材料中试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23〕22号)
3. 新材料中试平台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