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 号)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知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拓展我校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学校拟征集一批有效专利进行开放许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意义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结合我校高质量专利供给量大的优势,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存量专利的经济价值变现。
二、征集工作要求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专利可申请专利开放许可:
1.已公告授权并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2.湖南大学是唯一专利权人;
3.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4.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
5.专利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通过开放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化实施,对开放许可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无异议;
6.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申请开放许可: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5.其它不符合专利开放许可法定条件的。
(三)开放许可定价依据:
1.开放许可可以采取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支付方式;
2.专利的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的《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附件2);
3.开放许可的价格应合理、公允、低成本,定价时充分考虑开放许可具有“一对多”特点,可以适当降低许可使用费标准,激发被许可方的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
三、材料报送流程
1.专利开放许可工作长期开展,本次首批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2.有意向的老师请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同意开放许可的证明》(2个文件,附件3)→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197.98.17)提交用印申请→审核通过(学院、中心审核)完成用印事项后,扫描成PDF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中心邮箱(cgzh@hnu.edu.cn)→由中心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冷旗华 88821196
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 号)
2.《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引(试行)》
3.《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同意开放许可的证明》
4.《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填写注意事项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