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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专家的通知

2024-06-18 17:15

各位老师: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为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益,依据《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08号)有关要求,现征集一批产业、投融资、财务、管理等专家(首批入库120人左右,其中高校40人)。有关事项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工作职责,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省直相关部门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投融资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国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4.限制条件

1)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或其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各领域入库专家还应分别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产业专家。熟悉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等院校科技处、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等相关单位从事高校科技成果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专业科技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实务工作经验;

2.在高新园区管委会成果转化相关部门(如产业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担任领导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在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投融资专家。熟悉投融资及产业政策、趋势和企业管理,熟练掌握投融资理论、方法、技术,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初创期、早中期科技项目投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投资、资本市场、银行信贷、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中从业的,具有较丰富投融资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2.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保理、保险、征信、金融科技等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具有一定造诣的学者。一般应有博士以上学位。

)财务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资产经营部门负责人;

2.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会计、审计、经济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四)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领域研究工作,有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的学者,一般要求在高校和相关研究机构从业,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2.专利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机构从业人员和大型企业法务,精通知识产权、公司法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师、律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熟悉知识产权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对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在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专家职责

受省科技厅邀请,参与以下工作:

(一)全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制定、中试基地等平台建设与绩效考核、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咨询论证工作;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及科技金融领域项目实施的立项评审、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政策论证、咨询、评估以及重大科技投融资项目论证评估;

(四)其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咨询论证工作。

    三、征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专家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m.gov.cn)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在线注册评审专家,填报信息,提交入库申请

2.同时线下填报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专家申报表附件)发送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请于20246月23日17时完成在线注册并将申请表发送至中心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冷旗华 88821196

 

附件: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专家申报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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