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湖大科字﹝2022﹞01号)的规定,现对通过协议定价的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许可公示如下:
科技成果信息:
许可方式:排他许可
许可期限:2024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拟许可金额:按每片芯片销售额的15%支付使用费;或按每片2万元人民币支付使用费,取金额较大(“孰高”)的一种作为支付方式。保底使用费(“许可入门费”)为每年200万元人民币。
被许可方:北京深势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反映。
联系人:黄燕琼 向鹏
联系电话:88821197 cgzh@hnu.edu.cn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