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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申请管理的通知

2024-03-29 17:13

 

2023年12月,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长沙中心”)研究制定了《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专利预审服务的通知》,启动实施专利预审额度管理,我校年额度不超过250件,每月额度不超过20件。为用好长沙中心专利申请预审的有限额度,充分发挥专利预审业务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促进与保护作用,现对加强长沙中心专利预审申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以湖南大学为唯一申请人或第一申请人,拟通过长沙中心提交预审请求的专利申请。

二、校内申请流程

1.全体发明人仔细阅读《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附件2)并签字;成果负责人仔细阅读《告知书》(附件3)并签字;代理机构填写《自检表》(附件4),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2.以上所有签字、盖章材料扫描后与专利申请材料一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印审批”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的按流程办理材料用印;已通过案件按学校审核通过的时间进行排序;发明人团队近年有科技成果转化的,可联系科转中心(0731-88821197)申请加急,经核实后优先排序;

4.代理机构联系科转中心(0731-88821196)进入预审预约工作群,按照排序先后预约提交。

三、优先服务

1.产业类优先服务

1)预审申请需符合产业类优先预审的条件之一(附件5);

2)符合条件的,需认真填报《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优先服务申请表》(附件5),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证书、通知、合同等),与专利申请材料、预审材料等一并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用印审批”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流程办理材料用印;

3)申请材料可以向长沙中心面交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邮箱csbhzx2018@163.com,长沙中心将集中审批或评审。

2. 集中会晤、批量征集、开放日等活动按长沙中心具体通知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管理办法》,存在2件“预审授权发明专利维持年限低于3年的”,暂停学校预审服务。学校已于2024年1月1日停止执行《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停止缴纳专利授权后的三年年费,预审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应当及时缴纳专利年费,确保该专利维持年限不低于3年

2.前述校内申请流程、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等可能根据长沙中心各项政策进行调整,发明人可在“科学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办事指南”查询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

 

联系人:丁丽川 刘鎏,88821196

 

附件:

1.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

2. 承诺书、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须知(试行)

3. 告知书

4. 自检表

5. 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优先服务申请表

 

附件请至“下载专区-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长沙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相关材料 ”下载。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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