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要求,学校须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存量专利的全面盘点。请各学院及相关科研人员高度重视本次存量专利盘点工作,本次盘点完成的专利将提交至国家专利转化资源库,重点组织对接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把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成效作为高校相关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指标。现就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工作说明
1.盘点对象:本次盘点的专利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授权且未转化的有效专利。
2.盘点平台:本次盘点需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上对存量专利基础库中的全部专利进行建档并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1。
3.学院建档:各学院按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分配的综合服务平台学院管理员账号,为本学院科研人员设置发明人账号;科研人员登录发明人账号,对存量专利基础库中本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全部专利进行盘点、建档、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院管理员审核,如第一发明人为学生或非本院老师,请学院管理员根据专利信息落实项目负责老师作为盘点负责人。
4.学校审核: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对学院管理员提交的专利盘点建档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完成建档,审核不通过的返回修改。
5.时间安排:2024年2月28日前,报送学院管理员及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至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4年3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科研人员发明人账号的设置;2024年3月10日前,科研人员完成本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全部专利建档工作;2024年3月15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初审工作;2024年3月20日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完成审核工作。
二、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黄燕琼,向鹏
电 话:0731-88821197
邮 箱:cgzh@hnu.edu.cn
2.盘点平台技术支持:六棱镜(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400-0062-162
邮箱:service@linkinip.com
附件1:存量专利建档指南
附件2:学院管理员及负责人信息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