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为落实国家、部委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湖大科字〔2019〕26号)》,不再发放专利基金的各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12月31日以前授权的专利,仍按湖大科字〔2019〕26号发放一次性授权资助,缴纳授权后的三年年费;
2.2024年1月1日起授权的专利,停止发放一次性授权资助,停止缴纳授权后的三年年费;
3.发明人团队需自行查询、及时缴纳各类专利费用,相关办事指南见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办事指南—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办事指南—国内专利费用查询与缴纳”。
咨询方式:刘 鎏 88821196
附件:国内专利费用查询与缴纳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