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为更好的落实学校“放管服”精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服务质量,主动服务科研人员,按照《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湖大科字〔2019〕26号),现将2023年第一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情况公示如下:
1.第一批专利基金拟资助469件次专利年费(附件),涉及专利范围如下:
(1)授权公告日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湖南大学是唯一权利人且已办理费用减缴的专利,拟由中心集中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2)新增费用减缴成功、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专利,拟由中心集中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2.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3月18日,若有遗漏或疑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gzh@hnu.edu.cn。
3.尚未办理费用减缴的,发明人应及时申请费用减缴,并将《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发至cgzh@hnu.edu.cn,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将统一缴纳授权当年起3年内年费(减缴后部分)。
4.有关专利基金资助范围、标准和申请流程等内容,请查看《<湖南大学专利基金管理办法>十问十答》。
联系人:李升、刘鎏 0731-88821196
中心邮箱:cgzh@hnu.edu.cn
附件:2023年第一批专利基金拟资助清单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