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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专利奖的通知

2021-05-07 16:58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2021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湖南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为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发明专利授予特别奖。

1.特别奖:数量不超过1项。

2.一等奖:数量不超过8项。

3.二等奖:数量不超过12项。

4.三等奖:数量不超过30项。

二、申报条件

参评项目必须符合《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

1.申报人应是在本省注册或者在本省工作的专利权人,或者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利权人;

2.参评专利已在湖南省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即20181231日前授权),专利评奖项目申报前一年的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均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3.参评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针对参评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5.参评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6.参评专利此前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湖南专利奖。

三、推荐渠道

我校拟申报项目可通过学校、院士、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其中学校可推荐2-3项。院士推荐的项目不占学校推荐名额。两名及以上在湘院士可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内的项目,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通过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531。有意申报者请于515日前告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信息。

通过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院士推荐的申报材料,因遴选时间不同,请有意向者按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院士推荐时间要求至少提前10联系学校办理公示、申报材料盖章等。

五、申报材料要求

每个参评项目需提供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请勿装订,按以下顺序排序:

1.湖南专利奖申报书。其中实施单位实施状况表需加盖实施单位财务章;专利权人声明需其他专利权人(如有)加盖公章或签字;

2.专利申报材料(含权利要求书);

3.近三个月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参评项目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需提供新颖性检索报告;

4.专利简介;

5.附件及证明材料,如项目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实物照片、获得资助、获奖等材料,按照申报书中目录排序。

电子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中申报书、专利简介为WORD文档格式,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分别以湖南专利奖申报书专利简介作为文件名,所有加盖公章的地方已录入有关信息。

联 系 人:向

联系电话:88821196 Emailcgzh@hnu.edu.cn

附件:1.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书、专利简介、院士推荐函、确认函)

附件2《湖南省专利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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