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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0-09-22 10:06

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启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渠道

我校拟申报项目可通过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

院士推荐的项目须经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推荐程序

有意申报者请于9月30日前告知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信息。

因推荐单位教育部、全国性行业协会、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院士推荐也需省局审核)遴选时间不同,请有意向者密切关注其网站通知,并按推荐单位时间要求至少提前10天联系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

联 系 人:黄燕琼  刘  鎏

联系电话:88821196

电子邮箱:cgzh@hnu.edu.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含院士推荐意见书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0年修订版)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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