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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缴未缴专利年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08:25

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增强和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校特组织开展应缴未缴专利年费自查工作,防止因缴费问题导致有效专利失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和要求:专利权人为湖南大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请发明人及时查询专利缴费状态,并缴费;对于符合学校专利基金报销的,发明人凭相关票据来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办理报销。

    2、我中心已经整理部分《湖南大学应缴未缴专利信息情况表》(见附件1),方便老师查阅。为避免遗漏,请各学院、发明人及时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cpquery.sipo.gov.cn),登录账户或者进入公众查询,查询应缴费用和已缴费用情况。

    3、对于即将失效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全体发明人决定不再维护的,需以书面形式注明理由报告学校,由学院收集汇总后,将《XX学院拟不再维持专利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和发明人书面申请于5月20日10:00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联系人:黄燕琼  曾志媛

    办公电话: 88821196

    电子邮箱:cgzh@hnu.edu.cn

          办公地址:湖南大学“两山一湖”南区天马一街一栋东二楼(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东侧)


附:专利基金可支出以下费用:

   (1)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印刷费、实审费和复审费;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复审费;

   (3)所有权人为学校的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局图保护的申请费;

   (4)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

   (5)发明专利授权后,所应交的维持费及前三年的年费;

   (6)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前三年的年费;

   (7)知识产权专利纠纷处理费用。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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