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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3-07 11:33

各单位: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已发布《关于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情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奖项包括:

1.  技术发明奖

2.  科学技术进步奖

3.  科学技术成就奖(原优秀科技人才奖)

4.  青年科技奖(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5.  创新团队奖(零部件)

二、提名工作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联系我单位,以便获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就奖、青年科技奖的提名号,并参照附件2-3填写提名书。系统登录网址:http://caista.sae-china.org/declare.html。系统开放时间:2024419:0053118:00。逾期网络平台关闭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各项目组将纸质提名书(主附件一并装订,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皮)原件1份于2024612前报送送科研院233室;提名项目汇总表(由我单位从系统导出,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原件1份,我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寄送学会奖励办,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回。

三、提名工作要求

1.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委员会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原始创新,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授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后续逐年提升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查询网址: http://www.caista.org.cn/l/6.html

3.提名项目/人才应符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提名条件相关规定。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需按照《2024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进入评审阶段后提出撤奖的项目,需由提名机构或提名专家以书面方式向奖励办公室提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撤奖。如再次以相近技术内容提名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须间隔一年以上时间。

5.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的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如果再次以相同或者相近技术内容提名,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提名。

6.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改革精神,应重点提名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和个人,不得提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7.提名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8.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行政领导原则上不作为被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及被提名人才奖候选人,同时担任项目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9.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联系人:耿天13201503087 (微信同号) gts@sae-china.org

联系人:薄颖 13810914996(微信同号)by@sae-china.org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融兴北三街37

2.科研院项目与成果科

联系人:刘杏 88822347 liuxing096@hnu.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校办公楼233

附件:

1.关于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3.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4.2024科技奖励申报咨询二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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