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3〕19号)》要求,现将我校电气与工程信息学院温和老师拟申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7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公示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杏
联系电话:0731-88822347
联系邮箱:liuxing096@hnu.edu.cn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校办公楼233室
附件:发明创业奖-人物奖(温和)——公示结束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