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我校化学化工学院董盛谊老师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拟提名项目“基于主客体识别构筑超分子聚合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0年09月07日~2020年09月14日(7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杏
联系电话:88822347
联系邮箱:liuxing096@hnu.edu.cn
附件:“基于主客体识别构筑超分子聚合物”公示信息表(公式已结束)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