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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简介

科研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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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是为学校主管科技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校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管理。院内设有综合办公室、基础研究办公室、高新技术办公室、科技合作办公室、军工与大专项办公室等五个办公室,湖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定点帮扶办公室、湖南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和深圳研究院挂靠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

学校科研工作方针:目标牵引,知难而进;开拓创新,遵纪守法;团结共进,精诚服务;充分控潜,广泛合作。

近年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和高等高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学校现状和立足于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不断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学校以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瞄准国际前沿、突出自主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为发展战略,努力实现项目、人才和平台良性互动,在基地建设、科研成果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竞争力显著提升。

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和完善科研管理政策;负责组织实施院系科技工作评估及学校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宏观管理;联系学校科协、深圳研究院工作。

二、负责收集、管理和发布各类科技信息;统计与分析科研数据;管理学校知识产权、科技档案;负责军工科研保密工作、质量和管理和资质建设。

三、负责建设与管理各级各类科研团队;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基地和校内外研究机构(含军工)的组织申报、建设与管理;负责学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技术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组织申报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专项及产业化项目等各类项目、军工项目及其它纵向、横向项目,并对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五、负责拓展和保持与兄弟院校、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及合作协议的签订与实施;负责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接洽与联系;负责学校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的管理。

六、负责学校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政产学研合作。

七、配合学术委员会,做好相关学术审议、评定、咨询、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学术道德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调查和认定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八、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历史沿革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科技处、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研究院、军工研究院合并,成立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原各单位的人、财、物等原则上均成建制随职能划转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深圳研究院、原挂靠科技处的科学技术协会和军工研究院内设的军工保密办公室随同挂靠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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